Birdman(鳥人)是一部蘊含著令人欽佩的野心,敏銳的智慧,以及絢麗的技術的奇片。電影彷彿不停地伸手想抓住”偉大”兩字,而雖然不時會從手中溜走,但確實是一部令人著迷的佳作。
Birdman,或者電影的全名-Birdman or (The Unexpected Virtue of Ignorance)是墨西哥導演Alejandro G. Iñárritu的最新電影。脫離過去悲痛,人天共泣的電影風格,Birdman是一部在悲劇,焦慮,以及自我認同危機(identity crisis)上蓋著幽默的喜劇。
在Birdman的開頭-觀眾認識了Riggan Thomson(Michael Keaton飾演),一個在二十年前扮演過超級英雄”鳥人”,並在現在已過氣的演員。Riggan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自編自導自演了一個百老匯的舞台劇,並準備在幾天後公演。
但是,由於劇中的一個演員發生意外,Riggan必須馬上找到替補。最後,由電影明星Mike Shiner(Edward Norton飾演)擔綱。Mike是個很優秀的演員,卻也是一個渾蛋。無視身邊的人,除了戲以外誰也不在乎。也讓Riggan公演前的準備更受阻擾。
在此之外,Riggan的貼身助理,同時也是他的女兒,Sam(Emma Stone飾演),因吸毒剛出勒戒所出來,並始終因為父親童年時的缺席而帶著贈恨。
跟Riggan 合作的同時還有剛出道,對自我毫無信心的演員Lesley(Naomi Watts飾演),以及與Riggan有一腿的Laura (Andrea Riseborough飾演)
以最單純的方式來說,Birdman是一部關於娛樂性行業的諷刺劇。就像Coen Brothers的Barton Fink或Tim Burton的Ed Wood般,以喜劇的角度來旁觀娛樂產業的危機以及對其中的人所造成的影響。
稍微懂點電影的觀眾一定馬上會注意到Birdman彷彿是以一鏡到底的方式來拍攝整部兩個小時的電影。不管是在對話,動作,甚至變換場景,攝影機都彷彿一刀不剪,如流水般順暢地在銀幕上遊蕩。
本片的DP (Director of Photography攝影師) Emmanuel Lubezki,同時也是去年Gravity的掌鏡者,把去年與Alfonso Cuaron所學習到的技術在Birdman中更發揮的淋漓盡致。就如Hitchcok的Rope(1948)般,電影中有許多隱藏的剪接,有些比其他明顯,但以整體來說始終是個成就。
其中有不少長達數分鐘的戲都很明顯的無剪接,而演員,技術人員必須在鏡頭的表現得天衣無縫是需要精準的計算以及無數的準備,不僅挑戰導演與攝影師的想像力,也測試演員的能力。
以上的這個”炫技”是否有幫助故事本身?見仁見智。有人會說一鏡到底的方式是讓電影增加點舞台劇的效果,也有人說這只是電影的一個噱頭。而我認為,只要做到到話,why not?
Birdman同時也有個很龐大且複雜的劇本。
當你網路上查Birdman的編劇時,上面有四個人的名字。對非商業片來說,四個人同時分攤劇本的工程並不常見,而這也在最後的完成品中看出來。
電影彷彿有如Woody Allen加上Aaron Sorkin一般,對白如機關槍在銀幕上掃射,而銀幕上的角色本身就如他們所說出的話一樣複雜。
Riggan不僅是個過氣演員,同時也帶著些許的精神分裂。其中,就如預告片所看到的依樣,時常想像自己是個超級英雄,以念力掌控身邊的一切。
他似乎很贈恨自己扮演Birdman的那段過去,卻始終留著當年的海報。
聆聽著電影的故事彷彿在閱讀一本莎翁的悲劇,像是一個無法避免的天災。
看著Riggan的一步一步走向毀滅(或者救贖?),觀眾嘲笑他的同時也無法不思考當今的娛樂界-思考著它的荒謬,虛偉,以及破壞性。
Edward Norton所飾演的Mike Shiner以某方面來說則是Riggan的顛倒面。
Mike沒有私人世界,就像他在電影裡所講的,他在現實生活中都在演戲,只有在舞台上才做自己。
電影中有一段-Mike與Lesley在舞台上扮演一對偷情的男女,當兩人在做愛的橋段,都躺在床上時,他私底下對女方說,他的生殖器起了反應。女方回應說:你的下面六個月都起不來,現在你想要在八百個陌生人前面跟我上床?
我身旁的觀眾笑了,同時也在想,多悲哀的事啊。
電影中同時也提及了科技,批判了記者,也嘲笑了影評。
其中有一段,Riggan在酒把裡碰到了紐約時報的影評,在只是打算友好的招呼後,只得到影評冷眼的一句-“我會摧毀你的舞台劇。”儘管影評根本還沒看過Riggan的表演。
以上這段無疑是Iñárritu長年被許多影評批判,而反擊的橋段。但實際上,我懷疑有任何一個影評會在舞台劇公演前對任何一個人,更不用說是舞台劇的導演,來表達自己的偏見。
這就是Iñárritu最大的問題的一個典範。他會犧牲故事性以及邏輯性(而在他之前的電影裡-娛樂性)只為了他想傳達的訊息。
對我來說,導演Alejandro G. Iñárritu以喜劇的方式處理Birdman就是一大進步。
我從來沒有喜愛過他的電影。我討厭Biutiful (2010),我更恨Babel (2007),因為在他的電影世界裡,悲痛和哀傷彷彿是所有角色的特質。
但是,他最大的缺點,就是他的電影時常夾帶著太多的教條,太過任性,自我意識(self-important)太過強烈,看他的電影彷彿是在被訓話,而不是觀賞一個故事。
在Birdman裡, Alejandro G. Iñárritu選擇Michael Keaton來擔綱主角,除了他本身如銀幕上的角色,扮演過超級英雄以外,就是他擁有表演喜劇的能力。
增加了趣味以及娛樂性,Iñárritu以自我為中心的嚴肅性被化解後,讓Birdman成為了他過去電影鮮少成為地-一個好的故事。
這是Michael Keaton好幾年來最優秀的演出,甚至可能是生涯之最。他臉上的皺紋彷彿是角色最生動的化妝,也達成他電影中的角色所渴望的-一個英雄式的回歸。
Edward Norton或許是自從American History X以來最棒的表演。或許會被Michael Keaton優秀的表演而被忽略在旁,卻不能小看。
Birdman是一部很容易被稱為”偉大”的電影。
因為它很敏銳,它很聰明, Iñárritu知道社會想看什麼,想聽什麼,並以一種大雜燴,但同樣甜美的方式混在一塊,放到銀幕上。我可以走簡單一點的路,單純地讚嘆Birdman並稱它為今年最棒的電影,但我不打算這樣做,因為那不是真的。
我不太確定Birdman偉不偉大,但它的確是一部接近完美的電影。在它的完美中,在Iñárritu的呼喊下,Birdman或許在十年後會被冠上經典的名譽,但不是現在。